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林姓男子因為高齡自願繳回註銷駕照,2022年9月5日上午8時許仍騎車外出,行經台南市安定區178線某路段時貿然左轉,導致張姓、洪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其中張女因傷勢嚴重,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台南地院表示,林男無照駕駛,又因疏於注意路況導致車禍發生,實有不該,考量到他已經賠償125萬元達成調解,事發之後也在第一時間自首,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林男無照騎車發生車禍,造成女騎士傷重不治。(示意圖/CFP,非事故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林男曾考領機車駕照,2020年11月間因為高齡,自願繳回註銷駕照,但2022年9月5日上午8時許他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騎車外出,行經台南市安定區178線某路段時貿然左轉,直行的張女來不及閃避,雙方撞成一團,接著林男的機車又與洪男的機車發生碰撞,雙雙人車倒地。
其中,張女受到頭部外傷合併蜘蛛膜下腔出血、嚴重腦腫脹合併中樞神經衰竭、左側顴骨骨折、左側上頷骨骨折等傷害,送醫急救仍在2022年9月12日宣告不治。洪男則受有右膝、右踝及右肘挫傷等傷害,提告之後又決定撤回告訴。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明知自己無照仍騎車上路,又因為疏於注意發生車禍,造成1死1傷的事故,行為實有不該,但考量到他第一時間向警方自首,事後也與死者家屬成立調解,賠償125萬元,犯後態度良好,應該已知警惕,不會再犯,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