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調查認為,陳男因違停遭攔查後,關車門不慎撞到警察並非故意妨害公務。(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日前深夜違規併排停車,遭巡邏員警盤查,陳男下車拿出證件讓警方開單,但拒絕警方查看車內物品,並坐回車上打電話給律師,順手關上車門時,撞到站在駕駛座旁的女警,陳男立即被警方以妨害公務為由壓制逮捕,並在身上被搜出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菸,陳男坦承施用大麻,但否認有要攻擊警員。台北地檢署勘驗密錄器後,認為陳男並非故意,19日妨害公務案處分不起訴。
陳男4月24日凌晨2點50分左右,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上,因併排停車而遭巡邏警察發現並上前盤查,陳男依警方要求下車,並拿出證件給警方開違停單,警方邊開單邊好奇陳男為何深夜在酒店林立的地方違停,要求陳男打開車子,讓警方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
陳男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且警方無法出示搜索票,因此斷然拒絕,警方質疑陳男如果沒有違禁品,為何不敢讓人查看,雙方爭執一陣子後,陳男拿起手機表示要打電話給律師,坐回駕駛座,同時關上車門,結果車門撞到站在一旁的徐姓女警,搭檔的男警立刻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陳男壓制逮捕,附帶搜出陳男身上有可疑的電子菸。
經化驗電子菸內含有大麻成分,陳男驗尿也呈陽性反應,陳男坦承施用毒品,但堅持警方違法逮捕搜索,向法院聲請提審,法官當時認為,女警的確被陳男關上的車門撞到,客觀上可能有妨害公務的行為,因此認為逮捕、拘禁合法,駁回陳男聲請。
而全案送交台北地檢署展開偵辦,檢察官勘驗警方密錄器,陳男的確有可能只為了保有通話隱私,而邊聽電話邊坐回車上,並順手帶上車門,關門時並沒有特別大力,無證據顯示他刻意要攻擊警察,因此將他被控妨害公務部分不起訴。至於陳男施用毒品等部分,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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