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再出包!2高官爽擁小金庫 公務司機當家僕

國安局(圖)2名高官接連爆發公器私用等爭議,重創單位形象。

▲國安局2名高官接連爆發公器私用等爭議,重創單位形象。(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國安局主任祕書王春益及南部工作站站長鍾杲秀,近期先後遭檢方約談,本刊調查,王是在第3處處長任內,涉嫌偽造「情報協調費」申請理由,將經費挪作發給同仁的紅白包;鍾則是在台中工作站站長任內,要求勤務司機或下屬在上班時間開她的私家車載她到高鐵站,並要同仁將車輛開回隊部,順便加油及洗車,明顯違反公務倫理規範,由於2人公器私用的行徑太過誇張,有部屬看不下去向檢方告發,事件也因此曝光。

王春益(右)遭下屬告發偽造文書、貪汙,被士林地檢署約談。(聯合新聞網提供)

▲王春益(右)遭下屬告發偽造文書、貪汙,被士林地檢署約談。

知情人士A先生告訴本刊,王春益前職務是國安局第3處處長,處內每月配有3萬元「情報協調費」,供同仁「情報諮詢、布建關係」申請使用,但王春益會指示祕書填寫情報協調費簽辦單,事由是受贈對象協助情蒐工作,不過,祕書在上簽呈、跑流程時,簽辦單下方卻會貼上1張黃色的便條紙,「提醒」該筆獎金其實是給第3處同仁婚喪喜慶的紅白包。

王春益簽核的單據,下方都貼有真正用途的便條紙。(讀者提供)

▲▼王春益簽核的單據,下方都貼有真正用途的便條紙。

王春益簽核的單據,下方都貼有真正用途的便條紙。(讀者提供)

A先生說,王把情報協調費當成自己的特支費,行為恐已構成《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下屬看在眼裡,暗自議論,也有經手的同仁擔心變成共犯,偷偷影印下貼有便條紙的簽辦單自保。

2019年邱國正接任國安局長,有中階主管具名檢舉王濫用情報協調費,但邱 事後僅要求主管核發經費時須簽切結書,沒追究王的責任,甚至在轉任國防部長前,還將王拔擢為主任祕書。

吹哨者曾具名向時任國安局長的邱國正(圖)檢舉王春益涉嫌不法。

▲吹哨者曾具名向時任國安局長的邱國正(圖)檢舉王春益涉嫌不法。

A先生告訴本刊,邱國正未調查此案,等於力保王春益,結果吹哨者在案件曝光後不久,就被王約談,還被調職到外地秋後算帳,直到今年3月,有人到地檢署告發王涉嫌偽造文書及貪汙,案件才又露出曙光。

除王春益外,國安局第3處轄下的南部工作站站長鍾杲秀,也因長期公器私用,遭下屬告發。另名知情人士B先生指出,鍾去年任職中部工作站站長期間,把工作站的公務司機當成她的專屬駕駛,每週五或她請假返回台北時,都會要司機或是下屬駕駛她的私人車輛載她到高鐵站,並要對方把車開回隊部,順便加油、洗車。

國安局南部工作站站長鍾杲秀要求下屬開車接送,遭人告發公器私用。

▲國安局南部工作站站長鍾杲秀要求下屬開車接送,遭人告發公器私用。

「連計程車錢、停車費都要省!」B先生說,去年11月,有同仁看不慣,向廉政署檢舉,該案轉交國安局政風處調查,雖查證屬實,但國安局只給鍾口頭告誡,輕輕放下,今年1月鍾已轉調南部工作站站長。

B先生告訴本刊,鍾杲秀半年間要司機或下屬載送的次數就超過20次,幾乎每週休假都如此,違反公務倫理規範,但國安局調查該案卻一路袒護。

鍾杲秀辯稱,她搭公務車到高鐵站,是要跟憲兵隊協調事務。(讀者提供)

▲鍾杲秀辯稱,她搭公務車到高鐵站,是要跟憲兵隊協調事務。

本刊調查,台中地檢署約談鍾及中部工作站的司機,確認鍾多次在週五下班後,以「來不及轉乘公車搭高鐵」為由,請司機開她的私車載送;司機則稱,接送後返程,發現車子沒油才幫忙加油,否認幫忙洗車。

檢方調查後認定,鍾杲秀要求司機及下屬載送的非公務行為,屬於行政違失,國安局已口頭告誡,相關行徑雖然不妥,但還不構成圖利、貪汙的刑責,因此未將她起訴,但告發人不服,將提出更多具體證據,希望檢方重啟調查。

國安局針對主任祕書王春益遭指控一事回應表示,經查調卷證及訪談相關人員,該項經費是發放給國安情協人員,並非該局同仁,相關使用合乎規定;南部工作站長鍾杲秀案,該局則已提請該局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查非上班時間且無公器私用情事,決予以「口頭告誡」,2案的行政調查結果皆副知法務部廉政署,另也已函復士林及台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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