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郭世賢、莊智勝/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二線四星保防科長吳登賀遭人踢爆,疑似私下將偵防車當成私車私用,不但違反規定將偵防車開回家,還用來載送妻子、小孩長達5年之久,油資均由全民埋單。對此,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今(20日)指出,本局已經立案調查,如發現不法事證,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以維護警察風紀。
據指出,根據「警察機關車輛適用車種表」規定,局內偵防車僅限勤務使用,不得挪作私用,同仁出勤後必須將偵防車開回局內停放,不能私自開回家。爆料者表示,吳登賀明知故犯,因住家距離基隆市警局僅約700公尺,吳貪圖一時方便、不想走路上下班,竟把偵防車開回家私用。
爆料者指出,吳登賀不僅違規將偵防車開回家停放,還把車挪做私用,平時用來接送妻子、小孩;由於局內每輛偵防車都配有一張加油卡,油資係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吳登賀私用偵防車行為長達5年,等同油資全民埋單,長期下來「揩走的油資」難以計算。
針對爆料者說法,吳登賀嚴詞否認,強調自己用車後均有依規定開返局內停放,平時也都是走路上下班,絕無公器私用一事。
對此,基隆市警局今也做出說明,督察長陳啓明指出,本案已立案調查,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立場,積極查處,如發現不法事證,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以維護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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