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想舒服過日子」用5千元賄賂 高雄二監管理員下場慘

▲▼高雄燕巢監獄。(圖/資料照)

▲高雄燕巢第二監獄管理員疑收受刑人行賄5000元。(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燕巢第二監獄一名張姓受刑人為了讓自己在獄中舒服過日子,因此買通二監陳姓管理員,陳男後來提供帳戶給張男,張男家屬依約匯了5000元給陳男,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18日搜索二監及相關處所,並帶回陳、張等涉案人及證人,檢察官在訊問後,考量陳姓管理員已經將錢歸還,因此諭令以8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陳男是高雄第二監獄約聘管理員,張男則為該監受刑人。陳男因缺錢花用,而張男為求在監期間生活舒適便利,於是向陳男要金融帳號,去年12月間,張男透過家屬匯款5000元至陳男指定的金融帳戶。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及檢察官嚴維德接獲情資後,在18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搜索高雄二監及相關涉案人處所等共計7處,並同步傳喚被告陳男等6名被告及提訊證人3名。

經檢察官嚴維德、李明昌、黃聖淵、林世勛漏夜訊問後,認為陳男、張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聲請羈押原因,然考量被告陳男已主動將5000元款項匯還家屬,認無聲請羈押之必要,因此諭知陳男以8萬元交保,張男還監,其餘被告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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