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官花情報費、下屬接送遭檢舉 國安局曝調查結果:非事實

▲▼外交部長吳釗燮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答詢 國安局長蔡明彥。(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安局長蔡明彥。(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國安局主任秘書王春益、南部工作站長鍾杲秀,近期遭檢方約談;有媒體指稱,王春益在其第三處處長任內,涉嫌偽造「情報協調費」,將經費挪作給同仁紅白包。對此,國安局20日表示,第一時間即啟動行政調查,有關檢舉非屬事實,而鍾杲秀無公器私用情事,決予以「口頭告誡」。

王春益在2018年接任國安局第三處處長時,每月配有3萬元「情報協調費」,若有情報諮詢、布建關係」的需求,均可申請使用。不過,遭到檢舉,他涉嫌偽造「情報協調費」申請理由,將經費挪作發給同仁的紅白包;另外,鍾杲秀在台中工作站站長任內,要求勤務司機或下屬在上班時開其私家車載到高鐵站,並要求將車開回隊部順便加油及洗車。

對此,國安局表示,在接獲各類有關涉及本局人員風紀及違常情事案件,均秉持「恪遵廉能紀律、嚴正依法查處」原則,於第一時間即啟動行政調查,務求勿枉勿縱。

針對王春益與鍾杲秀遭檢舉指涉情事,國安局表示,經查調卷證及訪談案關人員,其中王春益案發生於108年11月間,該項經費使用均符合相關規定,有關檢舉非屬事實;另外,鍾杲秀案發生於去(111)年8月間,案經提請本局「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因考量非上班時間且無公器私用情事,爰議決予以「口頭告誡」。

國安局表示,已於今(112)年3月中旬將該2案行政調查結果函復檢舉人,並副知廉政署;另分別於今年7月下旬將王春益案行政調查結果及卷證函復士林地檢署,以及於今年6月下旬將鍾杲秀案行政調查結果函復台中地檢署。

國安局強調,經瞭解,針對前揭2案廉政署均已結案;鑒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局持續配合檢方偵辦作為,並尊重司法機關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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