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檢舉畫面,截圖後開出6000元罰單。(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駕駛日前收到一張6000元交通罰單,指出她「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先行」,不過她發現遭檢舉的照片內,行人並未入鏡。經向警方申訴後,警方認為,因無法判定行人當時距離車子有多遠,因此決定撤銷罰單。
左營分局接獲民眾檢舉,指出8月21日下午2點08分,在博愛二路、至聖路口行人穿越道,有一部休旅車沒有禮讓行人,警方看過檢舉影片後認為有違規行為,截圖後寄送罰單給違規的女駕駛。
這名女駕駛收到罰單後,發現被檢舉「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沒有禮讓行人先通過」,遭開罰6000元。不過仔細看檢舉照片,發現照片上根本看不出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要通過,因此向警方申訴。
女駕駛到派出所看檢舉影像,確實沒有看到行人。據了解,這支影像是由遭影響路權的行人自行拍攝,因此檢舉人無法同時將自己錄進畫面。
左營分局交通組複核後,認定影片中行人沒有入鏡,無法判定檢舉人當時距離車子實際有多遠,更無法判定畫面是否有放大倍率。由於違規事實證據有所爭議,因此主動辦理撤單程序。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