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天母「德東飆車王」簡祥宇,去年3月行經士東路與跟芝玉路2段口,高速衝撞2名女高中生及66歲謝姓婦人,釀1死2傷悲劇遭起訴。法院開庭審理時,簡男不僅強辯想脫罪,更嗆法官「重判就安樂死」,讓傷者、死者家屬心痛無比。今(21日)法院依過失致死罪處4年有期徒刑,得知判決結果,死者女兒也發聲了。
66歲死者謝姓婦人的朱姓女兒表示,今早一聽到宣判4年有期徒刑,長久以來緊繃的心情稍稍地緩解,感激、安心、遺憾、難過、失落交雜其中,一路上肇事者態度囂張狂妄、顛倒黑白的受害下,法官們、檢察官以及律師、記者們多次為我伸張,安慰我,這是大家極盡全力為我們3家受害家屬所爭取來的,我非常感激。她說,但2名高中生的未來完全改變、我失去唯一的家人這樣的痛是不能治癒的,但這個判決就像是止痛藥,讓我們不這麼痛,再一次謝謝各位的幫忙。
▼北市士林區簡祥宇高速駕駛車輛撞擊3名行人,導致謝姓婦人傷重不治。(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對此,家屬委任律師孫瑞蓮遺憾地說,被告長期有飆車惡習,難認不具有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之不確定故意,關於法院未以此罪作為判刑依據,深表遺憾。
今年朱姓女兒受訪難過指出,母親被送往急診室,主任醫師特別沒下班等她,並向她表示「我是妳,不會原諒他(簡男)這傷口完全是沒有煞車撞出來的」連護士也不敢給朱小姐看傷口,直到整理大體時,她才看見母親被撞到連骨頭都跑出來,失去生命裡最親摯愛的母親,讓她難以走出悲傷。
但令人更難過的是,調解期間,簡男僅給2萬元慰問金後,就未有接觸,另外簡男雖願賠死者100萬、傷者60萬、80萬,但他於天母東路有超商店面,價值3千5百多萬,月租金20萬,家族則有8間房地產,因此也認他毫無悔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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