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詹姓女子今年5月在中壢區環北路上與房東爭執,中壢警方處理時,詹女竟以三字經辱罵女警,還以腳踹並折傷女警手指等處,還踹壞警車隔板等公物。(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詹姓女子今年5月間因細故與房東起爭執,中壢警方據報前往調處時,詹女疑似不滿員警查驗身分,先以三字經辱罵,再拿隨身包包攻擊值勤女警,女警欲進行保護管束時,詹女隊女警徒手反折女警手指、踹其臉部及身體,最後還踹壞警車隔板等公物。桃檢調查時,詹女否認犯行,辯稱是不小心碰壞公物等語,檢方認定她犯行明確,偵結依毀損公務員執掌之物品、侮辱公務員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34歲的詹姓女子今年5月27日下午5時許,在中壢區環北路上,與房東發生細故起爭執,中壢警分局中福派出所涂姓女警、宋姓警員據報趕往調處時,詹女疑似不滿員警查驗身分口氣,竟以三字經辱罵,還以隨身包包向女警揮擊,拉扯其防彈背心與佩戴之密錄器。
其中涂姓女警因詹女脫序行為,依法欲將強制保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偵訊,詹女再度以三字經辱罵,還徒手反折女警手指成傷,同時踹向女警臉部與身體多處,被強押上車時,再度以腳踹壞警車駕駛座上之安全檔板,員警偵訊後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複訊時,詹女否認犯行,辯稱只有用隨身包包向房東揮擊,沒有攻擊員警,可能不小心踢到車上之安全檔板等語,警方則提供密錄器錄影光碟之截圖照片、醫院診斷證明與現場照片等佐證,現場證人包括大樓社區人員亦指證歷歷,檢方認為犯行明確,偵結依毀損公務員執掌之物品、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將詹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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