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情侶11日晚間到新興區一家知名餐館消費,未料隔日上吐下瀉30次,還因此出血便、脫水、失去排尿功能,兩人住院5天治療才好轉。衛生局日前前往店家稽查並採集檢體,現場發現有衛生缺失,今(21日)檢體報告出爐,發現滑蛋蝦仁飯檢出沙門氏桿菌感染,且患者檢體也驗出同一病原,衛生局依法開罰店家6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3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張姓女大生和男友因感染性腸胃炎,住院五天。(圖/當事人提供)
衛生局14日接獲醫院通報,有2位民眾疑似食品中毒,衛生局當日即派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到店家進行查察,經查,發現冰箱溫度沒有定期監控並紀錄、從業人員未定期接受體檢、食(材)品未妥善包覆並離地放置、牆壁不潔等缺失。
▲南華市場一家知名餐館發生食物中毒案件。(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衛生局表示,業者14日即自主停業執行作業場所清消,相關缺失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後續就未接獲其他類似通報,不過將持續掌握通報情形。
衛生局指出,稽查人員14日於現場採集共同攝食食品、環境、廚工和民眾等檢體計12件,今(21)日「滑蛋蝦仁飯」檢出沙門氏桿菌,且醫院17日採集人體1件檢體也檢出沙門氏桿菌。
由於食材和患者檢體都驗出沙門氏桿菌,在確認為同一病原之下,衛生局今日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暨同法第41條、44條、49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勒令店家停業3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提醒,沙門氏菌耐熱性低,烹煮食材應充分加熱並儘早食用。有關業者使用蛋品,初步釐清係使用國產殼蛋,衛生局將進一步溯源釐清。
▲衛生局14日前往店家稽查並採集檢體。(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受害者張姓女大生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指出,她和男友11日晚間約9點,到新興區一家餐飲店用餐,由於並非第一次到這家店消費,當時並沒有發現太多異狀,當天一如往常點了滑蛋飯、味噌湯、茶碗蒸,另還點了之前沒點過的生魚片。
女大生表示,沒想到,她和男友在12日下午陸續開始嚴重上吐下瀉,導致無法正常生活,「只要有意識的狀態,每5分鐘就去廁所一次」,而且無法正常排尿。
女大生和男友在13日深夜11點多到醫院掛急診,當下被診斷為「感染性腸胃炎」,並指出「體內病毒量是正常人的13倍」,而男友是超過正常人的10倍,當下立即住院治療,病毒檢測結果為「沙門氏桿菌」,直到昨天才好轉。
女大生說,她和男友住院5天,她前期上吐下瀉一日共約30次,兩人因此血便、嚴重脫水、綠色水瀉多日、發高燒至40度、多處為了承受高濃度點滴而腫漲瘀青,甚至無法正常排尿功能,生病期間也錯過很多重要的事,遑論時間與精神上的損失。
▲▼女大生說,只要有意識的時候都在跑廁所。(圖/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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