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三重一名37歲吳姓母親懷有4個月身孕,16日上午10時前方揹著1歲女嬰騎車回娘家,行經重新、重陽路口時欲左轉,沒想到內側轎車欲直行稍微向右偏移要上橋,媽媽和女嬰被擦撞後重摔在地,女嬰沒戴安全帽腦出血送醫。遭撞家屬的老公憤怒發文,質疑員警無視小孩已昏迷還不斷確認身份才能送醫,救護人員也延遲到場;對此,三重警分局及消防局拿出時間序及影片回應了。
▲▼ 母騎車背嬰遭撞「女嬰昏迷」!丈夫痛訴警消延誤就醫 警消回應了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據了解,70歲張男駕駛小客車,於三重區重陽路內側車道,欲往重新橋方向行駛,他在通過路口時,因為擔心占用左轉車道,因此向右偏移,未料,擦撞到要左轉的機車騎士吳女(37歲),吳女與女嬰雙雙倒地
肇事的張姓駕駛第一時間下車查看,並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經檢傷,吳女手腳擦傷、肚子的孩子沒事,背在前方的1歲曾姓幼童由於未戴安全帽,頭部撞擊後腦出血,救護人員到場時已陷入昏迷,吳女與女嬰雙雙送到送馬偕醫院診治,女嬰到院後立即進行開腦手術。
吳女丈夫相當心疼與氣憤,投訴到爆料公社表示,4個月身孕的妻子以及剛滿1歲2個月的小孩,在車禍中均嚴重受傷,小孩目前至今尚未脫離危險期,他非常心疼,覺得孩子年紀那麼小就開刀,身上又插了一堆管子,希望各界一同集氣讓寶寶早日離開加護病房!
他聽妻子陳述,當下處理員警竟無視小孩已昏迷,還要求當場需先確認身份,才能送醫,救護人員也延遲到現場,還問妻子說:小孩是睡著了嗎?當場妻子哭喊小孩已昏迷,請盡快送醫,他們才送醫,對於這專業及維護社會安全公務人員非常失望。
三重警方表示,吳姓婦人對肇事張姓駕駛提告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另針對,吳女未為女嬰配戴安全帽、佔用直行車道、左轉未打方向燈等3違規進行開單舉發;而肇事者張姓駕駛也依「直行車佔用左轉專用道」開罰。
針對丈夫提出的質疑,警方表示,「10時05分事故發生、10時11分救護車抵達並檢傷救護、10時13分員警抵達指揮交通並詢問雙方資料、10時16分救護人員將傷者送醫」,處理時間共11分鐘,強調並無延誤狀況。
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回應,救護人員3分鐘抵達現場,評估約5分鐘即將2人送往醫院處置,救護車並無延遲到場情形。救護人員詢問患者「女嬰是否清醒?」 並非詢問「小孩是否睡著了?」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評估檢視母親及小孩傷勢,送醫途中給予生命徵象評估及傷勢處置,無延誤就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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