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男子將車停放「TIMES停車場」4個月後要取車發現停車費高達12100元,為拒繳竟跟別輛車出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有前科的林姓男子將汽車停放在新北市「Times停車場」長達4個月,發現停車費經累積高達12100元,為想逃避繳納,竟找來李姓男子開另輛車,在緩衝時間內,駕駛自己愛車緊跟著李男車輛離場,事後停車場業者發現,立刻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犯非法由自動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8歲林姓男子從2021年12月27日將車停放在TIMES停車場內,直到隔年4月26日想將車開走,才發現停車費高達1萬2100元,為想成功停霸王車位,他想出奧步,找來37歲李姓友人,由李開B車搭載林進入停車場後,林再緊跟著B車出場。業者發現後,立刻向蘆洲警分局報案提告。
偵查時,林男均認罪,李男則否認說,「我有唸他為什麼不停車繳一繳」強調自己沒有協助犯行,檢方根據2人說詞、停車塲監視器畫面,認2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依詐欺得利罪將2人起訴。
法官審酌林男不思以正當方式取車,又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違反槍砲等前科,考量與停車場業者達成和解,態度良好,依非法由自動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李姓男子法院另行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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