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4億元保證金遭高院沒入。(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炒股遭判刑8年與16年,並以5億元天價交保候傳。外傳他已經搭遊艇逃往菲律賓,高等法院近日內多次傳喚、拘提不到,22日決定依法沒入朱國榮4億元擔保金。此外,高院也預備對他發布通緝。
朱國榮在2011至2013年間利用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與權證,高等法院二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年。另外他也趁著2014年間中信金控旗下的中信人壽打算併購國寶集團中的台灣人壽時,藉機炒作相關股票,高院二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6年。兩案目前都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朱國榮因此2案件獲得5億元交保,其中4億元為胞妹朱佩瑜具保,另外法院也要求他須按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但媒體報導,朱國榮在本月8日週五當天開始,就沒有到派出所報到,派出所直到12日深夜11點多,才緊急通知高等法院。高院雖趕緊在14日開庭,但距離8日已經超過5天,當時朱國榮已經傳喚不到。高院也在21日再度開庭,並傳喚具保人朱佩瑜到案說明,朱佩瑜也說「我找不到他」,高院也提到將沒入保金,朱佩瑜也搖搖頭說「那我也沒辦法」、「沒有意見」。
因此高院於22日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沒入4億元保證金併實收利息。另外關於通緝部分,高院目前正儘速作業中。由於朱國榮所犯案件的追訴權時效長達30年,另外再加計因通緝而延長的四分之一時效,所以預計對朱國榮的追訴權時效將長達3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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