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十軍團鍾姓士官怕被列缺失,竟偽造會議記錄,遭法官判刑。(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陸軍第十軍團五支部一名鍾姓中士忘記通知主官開會,又害怕被上級列缺失,竟自製簽呈、偽造會議紀錄及簽到簿,甚至盜蓋連長印章、偽簽8名士官兵名字,被內部人員檢舉,全案因此曝光。法院審理後,依偽造公文書罪判鍾男1年2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國庫支付5萬元,以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程。
檢方查出,28歲的鍾男擔任中士後勤士,負責部隊管制妥善率、裝備保養及需用品申請,並簽辦相關公文,但他卻在2021年11月間忘記通知部隊主官召開主管裝備檢查申撥補管制會議。
巧的是,當時部隊上級即將督導,鍾男害怕被列缺失,竟緊急製作簽呈,還偽造會議時序表、會議紀錄及簽到簿等資料,再盜蓋連長職章,並且偽簽連長及其他軍士官兵共8人的名字,最後再將偽造的資料上呈給督導檢查。後來有遭冒名的官兵發現,而向連長報告,全案才因此曝光。
全案審理時,鍾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認為,他犯案時為現役軍人,除了肩負保衛國家安全責任之外,在國家軍營內處理公務之際,應有維護基本軍紀的意識,但卻為了不被上級列缺失,進而犯下此案,視嚴謹軍紀於無物。
法官審酌,鍾男犯後態度良好,也深具悔意,後續也因此案提前退伍,已付出相當代價,最終依法將他判刑1年2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並接受2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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