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通霄拱天宮建廟160周年,將於9月23日至10月2日舉辦「慈暉映沙墩」盛會,預期將吸引各地信徒及宮廟陣頭參與,苗檢與苗警局22日共同研商慶典期間防黑制暴策略。(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今年建廟160週年,將於9月23日至10月2日舉辦「慈暉映沙墩」盛會,預期將吸引各地信徒及宮廟陣頭參與,為事先預防黑道或暴力影響慶典活動,苗栗地檢署、苗栗縣警察局與拱天宮人員,今(22日)下午在通霄分局舉辦「通霄拱天宫160週年慶典防黑制暴會議」,研商相關防制及執行策略。
拱天宮建廟160周年慶典10天活動期間,預計有一百餘間廟宇及陣頭進香,逾萬人參香與會。為事先預防黑道或暴力影響慶典活動,苗栗地檢署、苗栗縣警察局與拱天宮人員於今天下午2點半,在通霄分局舉辦「通霄拱天宫160週年慶典防黑制暴會議」,由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率同主任檢察官劉偉誠、檢察官蔡明峰,與通霄分局長副分局長蔡其宏,拱天宫副主任委員林文敦、委員陳德萬、委員陳錦龍、通霄慈惠宮主任委員張傳發、通霄鎮慈后宮總幹事黃義芳、四庄媽祖文化協會劉添喜等人共同與會,研商相關防制及執行策略如下:
1、 防制面
(1)建立拱天宮建廟160周年慶典防黑制暴專案「檢警民聯繫窗口」,由地檢署劉偉誠主任檢察官擔任召集人,蔡明峰檢察官為專責檢察官。苗栗縣警察局暨所屬通霄分局、拱天宫、慈惠宫、慈后宮及四庄媽祖均指派專人擔任負責人及連繫窗口,隨時因應任何偶發意外狀況,即時處理,並避免事態擴大。
(2)請拱天宮工作人員於公告或連繫進香廟宇、陣頭時,以口頭或文字轉知任何進香團體不得有文字、圖案,明示或暗示與任何幫派有關之訊息。否則檢警人員即依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施以各項強制作為。
(3)請拱天宮工作人員務必妥適規劃並通知進香廟宇及陣頭到場時間及順序。廟宇或陣頭之進香時間,儘量有適當間隔,避免進香團體及香客長時間在廟前等候,更避免不同進香陣頭因爭執進香前後順序而起爭執。
(4)請拱天宮工作人員就進香廟宇及陣頭進香前後的停留及休憩地點妥適規劃,避免過度擁擠而起衝突。
(5)請拱天宮在廟前場地及周圍區域,對所有進香團體及陣頭24小時全天候錄影,若有任何前揭情形或偶發暴力事件,隨時協助提供相關錄影、錄音資訊,立即查辦。
(6)請苗栗縣警察局暨所屬通霄分局為適當之警力佈署,並協調義警民防人員加強巡邏,提高慶典期間,拱天宮鄰近環境之見警率,以維護地區治安。
2、 執行面
(1)請苗栗縣警察局成立快速打擊部隊,並請通霄分局規劃適當勤務,隨時掌握並反映拱天宮鄰近狀況,專人值勤,遇有任何治安狀況,務必迅速集結優勢警力,並連繫檢察官後,立即處理及壓制,必要時立即逮捕滋事人員。
(2)有任何進香廟宇或陣頭服飾、旗幟或標語,明示或暗示與犯罪組織或成員有關,務必調集優勢警力,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2項、第4項第2款「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而要求他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第二項之行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亦同: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之規定,舉牌命令解散三次,不解散者,即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之現行犯立即處理。
(3)有任何聚眾鬥毆事件,不論被害人是否提告,警察同仁即依刑法第150條妨害秩序聚眾鬥毆罪調查及偵辦,必要時則逮捕後移送地檢署。
(4)任何廟宇或陣頭,若聚集三人以上,意圖對特定或不特定人進行暴力或脅迫行為,通霄分局應先命解散三次以上,若仍不解散,即依刑法第149條意圖強暴脅迫聚眾不解散罪,實施各項強制處分作為,以維護慶典秩序。
苗栗地檢署表示,苗栗通霄拱天宮香火鼎盛,近年因坊間所傳神跡顯赫,每年參拜進香人數已逾百萬人次。欣逢拱天宮建廟160週年大典,實為國內媽祖信徒之年度盛事,惟預期進香及參拜人數甚多,為維護慶典活動順利舉辦,並避免發生意外治安狀況,苗栗地檢署、苗栗縣警察局及通霄分局已全面動員,以即時因應處理各項治安狀況。
苗栗地檢署及通霄分局並共同呼籲所有進香或參拜之廟宇或陣頭,請依照拱天宮工作人員安排,依序進香或參拜,若因同時進香廟宇或陣頭較多,請耐心等候。遇有任何治安狀況,請隨時通報警察人員處理,切勿任意聚眾理論甚至鬥毆。
▲▼苗栗通霄拱天宮建廟160周年,將於9月23日至10月2日舉辦「慈暉映沙墩」盛會,預期將吸引各地信徒及宮廟陣頭參與。(圖/翻攝白沙屯拱天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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