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蔡怡萍/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局南榮路派出所的簡姓所長,今年農曆年時在值勤期間,竟指使所內員警替他登載不實的出勤表,自己早退溜出派出所,被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查勤時逮個正著,還追溯出簡姓所長偷勤達11次,將他與4名涉案員警皆移送地檢署偵辦。調查後考量簡等5人一時失慮、頗具悔意,近日予緩起訴處分。
▲基隆南榮路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指出,於今年大年初三前往查處發現,原任職南榮路派出所簡姓所長勤務期間不正當服勤,要求4名屬員在「員警出入登記簿」上,虛偽登載所長簽名退勤之不實事項,簡姓所長身為幹部卻違反勤務紀律,立即嚴懲、拔除所長職務,並將涉案員警均移送地檢署偵辦。
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核認上述犯行,違反刑法之行使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罪,且所長應為基層員警表率,以身作則,惟衡酌簡姓所長與4名員警均坦承犯行、頗具悔意,一時失慮不周而犯行,近日均裁定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簡需支付國庫8萬、4名員警各2萬元。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本案為自檢案件,風紀是警察的命脈,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遇案絕對依「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究責,以維護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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