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指控,看完世足比賽後遭到表哥小黎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表哥在租屋處看世界盃足球賽,睡覺時遭對方親吻、指侵,事隔5年後於表哥小黎(化名)婚禮後9天打電話質問。對此,小黎深感愧疚,陸續匯款45萬元想安撫小美,但仍被對方提告性侵。
判決書指出,小美指控,她2014年7月跟表哥小黎在板橋的租屋處看世足比賽,深夜兩人都累後分別在床上、地上睡覺,然而睡到一半卻被表哥親吻、撫摸及以手指性侵得逞,直到她大聲喝斥並哭泣後,表哥才離開。
小美友人證稱,小美事後有打電話談及此事,且情緒不穩、哭泣,且小美本是雙性戀,在事件後性向改為只跟女生交往。
法官勘驗小美與小黎於2019年12月9日的通話錄音
小黎:沒有…真的發生關係。
小美:什麼叫沒有真的發生關係?
小黎:我們沒有真的做什麼吧,我們只有…我要先確認一下,我們的印象應該是一樣的。
小美:沒…呵呵,什麼叫沒有真的發生關係?你都已經插進去了,難道這樣還不算嗎?
小黎:蛤?我沒有插進去喔。
小美:你的手有。
小黎:手。
小美:這樣還不算嗎?
小黎:好,那就…(模糊)。
▲小美參加小黎婚禮9天後,打電話質問5年前的事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針對指控,小黎否認犯行辯稱,他當時睡在小美租屋處的地板上,凌晨時對方叫他上床睡覺;對方貼近後兩人開始接吻,有撫摸對方但沒有以手指性侵,「後來小美問我可不可以跟女朋友分手跟她在一起,我嚇醒了就趕快離開,過了很多年後小美才跟我說當時的事對她影響很大,要求我道歉,不然她就要去告我。對我來說親了自己的表妹是亂倫,很嚴重,所以我才跟她道歉,我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
小黎表示,他跟小美事發後鮮少見面,5年下來僅碰面4次,其中第3次是他的婚禮,9天後就接到小美要求賠償的電話,他也因心有愧疚而付35萬元,之後約小美喝酒聊天,對方也願意出席,「後來她又再跟我要錢,我覺得有點荒謬,就只給她各5萬元,沒有給到她所希望的數字」。
法官審酌,小美於警訊、偵訊時的說法前後有異,因此情節不可採信,且此案除了小美單方面指控,並無其他補強證據足資佐證,無法證明小黎有強制性交罪嫌,因此判其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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