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屏東沈姓人妻指控,陳姓照服員去年3月開始協助照料高齡的婆婆,卻與她的丈夫發生婚外情,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陳女雖然承認發生過3次性行為,但反控是人夫苦苦糾纏,「條件不好又沒有錢,根本不想跟他有關係」。屏東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後,發現陳女曾舒服躺床讓人夫拍裸照,不像是被迫發生性行為,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20萬元。
▲陳女嫌棄人夫沒錢,但承認與對方發生3次性行為。(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沈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與丈夫結婚多年,原本家庭生活美滿,因為高齡80歲的婆婆雙眼失明,有長照需求,所以在2022年3月向相關機構申請居家長照服務,被派來的人員就是陳女,沒想到陳女明知丈夫已婚,仍與丈夫發生婚外情。
沈女表示,她發現有異之後,留心觀察果然揪出證據,丈夫也坦承與陳女交往、同遊,甚至相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她大受打擊,終日以淚洗面,憤而決定對陳女提告求償50萬元。
陳女則辯稱,是沈女的丈夫一直糾纏,她曾要求不要聯絡,但對方不予理會,「他的條件不好,又沒有錢,根本不想跟他有關係,是他糾纏不放,去汽車旅館的次數只有3次,他很高大,(我)沒有辦法拒絕,半推半就才發生性行為,事情是他造成的,(我)不須負賠償責任。」
不過,屏東地院法官檢視證據,發現陳女雖然辯稱是遭到糾纏、被迫發生性行為,但在證據照片中,她以手枕著頭,裸體舒服躺在床上,並未面露不悅或驚恐神色,如果不是與人夫交好,享受魚水之歡,又怎麼會讓對方拍下這樣的裸照。
法官表示,考量到沈女與陳女的經濟能力皆不優渥,但有足夠勞動能力,彼此差距不大,經衡量之後,判陳女應賠償沈女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