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消第七大隊指示所轄東門分隊等單位,對於高安全性場所應落實消防安檢及消防演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屏東明揚科技爆炸事件,震撼了全國!慘重的傷亡,也讓人為其不捨而流下眼淚!如何不讓火神再滴下傷痛淚水,唯有做好災前的預防跟演練,消除一切可能的危險因子,並提升災害處理能力,才能免於風險的威脅。
南消第七大隊鑒於使用公共危險物品之場所一旦發生事故,即可能造成劇烈的爆炸或火災,因此即指示所轄東門分隊等單位,對於前述之場所應落實消防安檢,就其位置、構造、設備等硬體設施進行檢查,並核對其危險物品種類與數量是否相符,以及是否遴用保安監督人執行保安監督及安全管理相關業務,藉此層層檢查與管理,以降低事故風險,提升場所安全性。
南消大七隊指出:「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均會出錯」-莫非定律。因此,除了消防安檢及物品管理之外,仍需建置最後一道防線-災害應變。鑑此,南消第七大隊偕同所轄分隊定期辦理公共危險物品搶救演練,因化學物品災害現場瞬息萬變,搶救過程務必遵循危害物質搶救標準作業程序(H.A.Z.M.A.T.)。當面對災害之時,應掌握化學物質資訊,就其物質特性及環境條件採取適宜的行動方案,劃定警戒區域進行人員管制,並建置救災管理系統,各司其職執行任務,當救災量能不足時,應適時請求支援,讓相關單位協力救災,待災害消除後再進行善後處理,此即為H.A.Z.M.A.T.的精神。惟有不停地演練,熟悉每一個細節的操作,才能展現有效的災害應變,確保人命安全,降低財物損失。
消防局第七大隊大隊長石家源表示,面對瞬息萬變、危機四伏的化災現場,應秉持「處理的對比處理的快重要」的態度,掌握災害所有資訊,以採取有效的行動方案進行救災。
消防局長李明峯強調,危險物品工廠除應定期檢查之外,當消防同仁救災之時,應視災害狀況,適時使用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及調查權),以確保救災人員之安全,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市長黃偉哲沉重的表示,對於救災人員的安全永遠擺於第一位,任何危及同仁的風險都應及時避免,適時使用生命三權,讓憾事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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