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國家公園不是你家垃圾場!陽明山巴拉卡公路是許多自行車車友們熱愛練騎的山路,日前卻被巡山員發現邊坡竟遭丟棄大量廢棄物,保七總隊第四大隊獲報後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希望從中尋獲蛛絲馬跡,皇天不負苦心人,循線鎖定29歲謝姓男子,今(25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查獲無業29歲謝姓男子為賺外快,以每車1萬5價格,載運工地營建廢棄物丟置陽明山巴拉卡公路邊坡。(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今年初接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巡山員通報,在巴拉卡公路邊坡發現遭人任意棄置大量廢棄物,經警方會同巡山員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人員到現場查看,發現廢棄物中多為木櫃、廢建材、塑料太空包等營建廢棄物,不只影響到國家公園的景觀,同時也危害了自然環境的生態,於是立即循線展開追查。
警方努力依垃圾堆相關位置沿線調閱監視器,希望能從中尋獲蛛絲馬跡,所幸經多時追查,終於突破查到犯嫌犯罪用車輛,並循線比對、追緝謝姓犯嫌到案。
▲陽明山巴拉卡公路邊坡淪垃圾天堂。(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謝男到案稱,平時經濟收入不穩,為賺點外快分3次向工地以每車1萬5000元,收受營建廢棄物,又為貪圖方便及節省成本,乾脆把垃圾棄置在巴拉卡公路旁,更以為人煙稀少不會被發現,順便也將自己家的垃圾一同丟棄,讓警也驚呼彷彿將國家公園當作垃圾場。
全案經保七總隊第四大隊調查完,認謝男丟棄近噸垃圾,今(今)25日將謝嫌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以嚴究罪責、打擊不法,同時也表示,謝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暨46條第4款相關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工作,守護國家公園自然生態環境,也呼籲民眾莫貪圖一時便利,造成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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