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消防局第二大隊下營分隊,至轄內中營國小進行防災教育宣導及教導學生了解救護資源的可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消防局第二大隊下營分隊,9月配合防災月活動至轄內中營國小進行防災教育宣導及教導學生了解救護資源的可貴。
下營分隊曾於月初接獲民眾因便秘因素打119報案需救護車送醫,近日同一位民眾再次報案,表示失眠睡不著需要救護車送醫,兩次救護案件均不符合緊急救護法內緊急傷病患之定義,而救護員亦告知該民眾不符合緊急救護範圍,應聯絡民間救護車提供協助,但該民眾仍堅持由消防局救護車載送,事後救護員即依「台南市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開立救護收費告知單,希望民眾以此為戒,珍惜救護資源,並以此例向學生宣導善用救護資源。
另外,也向所有師生宣導,選購爆竹煙火應購買貼有「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另小朋友在施放爆竹煙火時,必須由家長或成年人陪同施放,同時,依據「臺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晚上10點過後到隔天早上七點以前,請民眾不可任意施放爆竹煙火。
市長黃偉哲表示,救護車出勤載送不符合緊急救護法中明訂之緊急傷病患,當遇到緊急傷病患需要救護車時,則必須跨轄區支援救護車,其中路程所延宕的時間可能達到15至20分鐘以上,將可能導致患者的生命徵象惡化,故珍惜救護資源的觀念必須及早向下紮根,刻不容緩。
消防局長李明峯指出,台南市緊急救護出勤量逐年升高,為減少救護資源遭到濫用,自2020年起實施「南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對於「傷病患送達急救責任醫院後未至醫院急診檢傷」及「傷病患經救護人員評估為非緊急醫療救護法中之緊急傷病患或經醫院急診檢傷分類為第五級」認定範圍者,均將會開單收費。
二大隊長王騰毅表示,中秋連假將至,選購爆竹煙火務必有「認可標示」,且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小朋友施放煙火,方才安全,也可以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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