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人夫與女員工同居在公司,還撒幣包養、送iphone,正宮看監視器發怒開吉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在台中經營租車公司的李姓人夫,背著張姓妻子偷吃年輕女員工小娟(化名),李男不但曾與她同居在公司二樓房間、還會帶小娟回自己媽媽家,每月給最多10萬包養費,送名貴包包、最新iphone手機更是不手軟,妻子還曾經發現小娟的內衣就放在她的房間內,氣炸提告這對姦夫淫婦求償100萬,法院審後,判決2人需連帶賠償給妻子60萬元,可上訴。
張姓妻子怒控,她婚後為李姓丈夫生下3名孩子,年紀都還很小,2021年3月間先是有朋友傳了一張丈夫與小娟的合照給她,她雖覺得可疑、但還是選擇相信丈夫,沒想到2022年5月,丈夫突然向她坦承與租車公司的員工小娟,已交往4年多,並曾同居在公司二樓房間,每月還給小娟2至10萬不等的包養費、名貴包包及iphone手機等禮物。
李姓丈夫為了求妻子原諒,表示已在4月間跟小娟分開不再來往,並交出公司監視器密碼給她,但妻子事後仍於監視器發現丈夫繼續與小娟同進同出,2人全身光溜溜貼合擁抱、撫摸胸部,小娟甚至還住進婆家,妻子回到房間、就看見小娟的內衣、包包等物大剌剌放在裡面,更光明正大看電影約會,妻子感到萬分痛苦、提告2人求償100萬。
法官檢視李男向妻子的道歉自白,「我自己面對著兩個女人」、「但也痛苦著面對自己的良心」、「從開始聯絡聊天LINE到每週六跑來一起聚會」、「你想的到的都做了」、「打砲在店裡、旅館、車上」,且在與妻子的2兒子出生前後,即與小娟有超肉體關係,顯見侵害妻子配偶權重大。
法院審酌李男從事保險經紀,併經營租車公司,小娟曾在飲料店上班,認為2人應共同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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