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月大男嬰2019年12月間慘遭呂姓生母等3人凌虐致死,男嬰在桃殯相驗時,家屬議論紛紛。(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桃園呂姓女子2019年時,嫌當時才10個月大的親生兒子哭鬧不休,竟與姊姊聯手對男嬰拳打腳踢,還拿濕紙巾塞喉嚨、用吹風機熱風與燒紅的煙頭燙臉,活活虐死男嬰,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將呂女和姊姊各判刑10年6月和10年5月,上訴後,高院二審今維持相同刑度。呂女的陳姓男友涉插手虐打男嬰,一審被重判13年3月徒刑,高院認為無法證明陳男參與最致命的犯行,改依凌虐罪判刑3年,均可上訴。
這起駭人聽聞的虐嬰案,發生於2019年12月間,呂女同年2月和從事油漆工程的丈夫生下男嬰,呂女趁老公工作忙,常帶男嬰從新北市住處到陳姓男友在桃園蘆竹的租屋處玩樂,同年12月19日到28日之間,呂女和陳男多次對男嬰施暴,呂女姊姊插一腳,涉共同對男嬰捶胸、踹頭,甚至拿濕紙巾塞男嬰喉嚨,用吹風機熱風與燒紅菸頭對男嬰燙臉。
男嬰脆弱身軀禁不起3個大人輪番凌虐,同月28下午休克無意識,陳男趕緊叫救護車送醫,男嬰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醫護人員吃驚於男嬰身體遍布傷勢,且有顱骨骨折、顱內與肺、肝等臟器出血等受虐跡象,通報警方與社工處理。
▲慘遭呂姓母姨3人虐死的桃園市10個月大男嬰生前照片。(資料照/家屬提供)
呂女和姊姊辯稱男嬰哭鬧不休,所以聯手體罰出氣,並咬定陳男也有動手,陳男否認參與凌虐,聲稱幫忙照顧男嬰,還勸阻呂女姊妹對男嬰動粗。檢方查出事發當天下午1點多,呂女3人分別虐打男嬰,呂女是生母但手段最兇殘,不僅踹踢男嬰頭部,還抓著男嬰雙腳甩動使頭部撞地板,以致男嬰傷重喪命,起訴3人共同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嫌。
一審認為3人惡性重大,呂女姊妹雖都有輕度至中度智能發展遲緩,但鑑定認定姊妹倆行兇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不符合減刑條件,判呂女10年6月徒刑、呂女姊姊10年5月徒刑、陳男13年3月徒刑。
上訴高院後,法官指呂女身為母親,是男嬰最重要的依賴保護者,本應善盡教養、保護責任,明知男嬰無法以言語表達需求,卻僅因無法制止男嬰哭鬧就施以凌虐暴行,還與姊姊以前後不一且悖於常理的狡辯企圖脫罪,今維持一審對姊妹倆的刑度。
至於陳男涉案部分,高院查明檢方並沒起訴陳男參與28日對男嬰最致命的犯行,也沒舉證陳男當天共同施暴,今據此改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罪,判陳男3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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