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線當卸貨區!拖板車橫跨外線道停車 送貨員撞鋼板慘死

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聯結車黃姓司機去年3月間,在黃姓廠長的指示下,在拖板車車身橫跨台1線外側車道的情況下卸貨,導致1名行經的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當場死亡,司機與廠長雙雙遭到檢方起訴。新竹地院認為2人有過失,考量已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各處5月、6月刑期,緩刑2年。

▲▼台1線湖口路段,聯結車違規占用道路卸貨,害騎士撞上慘死。(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台1線湖口路段,聯結車違規占用道路卸貨,害騎士撞上慘死。(圖/資料照,下同)

此案發生在去年3月25日上午10時46分,司機駕駛聯結車附掛營業用半拖車至新竹某公司送貨,由廠長負責點接貨櫃,惟2人明知車身已嚴重過長,廠長卻指示司機將聯結車與拖板車分開後卸貨,而拖板車部分車身已橫跨在台1線的外側車道(自路緣計算佔用5.6米)。

卸貨期間,司機將聯結車駛至對向車道停放,而廠長在現場有放置1個交通安全錐,並在現場指揮交通,26分鐘後廠長即離去,無人監督指揮的情況下,官姓騎士在11時58分行經該處時,因閃避不及直直撞上擋住馬路的拖板車,導致騎士血流不止,昏迷倒在血泊中,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台1線湖口路段,聯結車違規占用道路卸貨,害騎士撞上慘死。(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檢方調查後認為司機在明知車身嚴重超出車道的情況下停車,為肇事原因,廠長則是負責處理卸貨交通事務,亦構成對危險源場所監督不利之保證人地位,也需負擔罪責,依過失致死罪將2人起訴。

法官審酌司機、廠長因過失導致官男往生,使親友內心承受莫大痛苦,無端受司法程序折磨,本應從重量刑,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在審理期間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且均已經給付賠償金完畢,家屬也同意給予緩刑,依過失致死罪處司機5月、廠長6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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