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男將骨折的女網友關在租屋處,照三餐性侵得逞。(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莊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小花(化名),沒想到竟趁著小花雙腿骨折、不方便的情況下將人囚禁、且照三餐動手性侵,直到小花透過手機求助,全案才曝光。莊男事後被依照4宗對身體障礙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莊男在網路上化名「霸氣宏」,2021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花,在聊天的過程中,得知對方雙腿骨折開刀,接著特意驅車北上基隆,將小花接回了他位在南投的租屋處。
沒想到,抵達租屋處以後,莊男開始展露真面目,利用小花受傷不便行動、無力反抗之際,脫掉了對方的衣物,且無視「你很煩」、「我不要」等距覺得話語,動手性侵得逞。
莊男逞慾以後還不放過小花,利用小花行動不便、無法逃離的身體狀況將人關在租屋處內,且下午、晚上又各性侵一次,完全無視小花的意願,行徑令人髮指。
▼莊男利用小花無法抗拒、逃離的機會動手性侵,還將人關在租屋處內,一共性侵4次。(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莊男將人關在租屋處內一整天,隔天上班前又性侵小花一次,接著直接出門。這時小花趁著莊男不在,打電話向朋友求助,最後在友人的幫助下成功逃脫魔掌,並且前往報警,全案才曝光。
南投地院原先依照4宗強制性交罪、1宗傷害罪,分別判他3年4月、3年4月、3年4月、3年4月以及3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案件經過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莊男明知小花是身體障礙之人,卻基於對身體障礙女子強制性交的犯意,做出了侵犯的行為,因此撤銷了原先的4宗強制性交罪判決。
台中高分院法官最後依照4宗對身體障礙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判莊男7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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