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自願捐出加班費 高虹安涉貪案今傳台大13妹「公衛文」

▲▼高虹安涉詐立委助理費案,台大十三妹王郁文 。(圖/記者劉昌松攝)

▲王郁文否認配合高虹安詐領立委助理費,今將前往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46萬餘元,9月25日台北地院開庭,僅傳訊認罪的3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和陳昱愷進行審前準備程序,3人均不爭執起訴內容,都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並緩刑,法官諭知3人涉案部分擇期開庭,今(2)日上午9時30分,將傳訊堅稱自願捐出加班費的涉案助理、台大13妹「公衛文」王郁文出庭。

檢方本案共起訴高虹安和4名助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罪事實為高虹安擔任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於2020年3月到同年12月,向立法院浮報4名助理薪資與加班費,待立院撥款入帳後,黃惠玟逐一通知繳回差額,由高虹安決定支應辦公室雜支等用途。

北院9月25日起分3波進行審前準備程序,第1波先傳訊偵查中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和陳昱愷出庭,3人和律師出庭都認罪,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綽號「小兔」、「兔姊」的黃惠玟一度爭執「沒有跟高虹安謀議」,強調「我只是一個員工」。

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法務主任陳昱愷不爭執到底是誰跟誰謀議浮報金額挪為辦公室經費,「但我沒參與這一段」。至於其他案情,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和另2人都認罪,坦承浮報金額為46萬0030元。

3人的律師都主張3人在本案無犯罪所得、也無前科,本案涉犯法定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雖依《貪污治罪條例》減刑仍嫌過苛、均有情堪憫恕之處,請求再減刑輕判,並給予3人緩刑機會。

至於另名參與浮報加班費的台大十三妹「公衛文」王郁文,堅稱沒有詐領加班費,但因她和黃惠玟的對話紀錄顯示,黃惠玟都有告知「多報」的錢是作為辦公室使用,「幫忙領加班費」,台北地院今將傳喚王郁文說明,而王郁文於檢調偵辦期間否認犯罪,未能獲得檢察官協助請求輕判,另外台北地院將於10月11日傳訊高虹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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