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圖/翻拍)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光復路與和平路於中秋連假首日發生槍擊案,屏東地檢署指揮屏東縣警方追緝,逮獲開車的余姓男子,張姓槍手逃逸,於30日晚向警方投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送辦,檢察官訊後認兩人涉案情節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張男獲准,余男5萬元交保。
經追查,發現案發時,張姓男子搭乘余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在屏屏東市和平路與光復巷口前,由余嫌駕車攔停沈姓被害人所駕駛之BMW後,由張嫌朝沈男及副駕駛座處連續擊發數發子彈,致沈男因槍擊而受傷,BMW亦有14處彈著點。
嗣沈男負傷駕車逃離現場,因認被告2人均涉犯刑法第271條第3項及第1項之殺人未遂罪、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未經許可持有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及同條例第12條第4項之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等罪嫌。
承辦檢察官於案發後開立拘票指揮屏東分局積極偵辦,於10月1日晚間訊問後,認被告2人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乃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兩名被告並禁見,經法院裁定被告張男准予羈押禁見,余男5萬元具保。檢方將針對被告等人之犯案動機及槍枝來源持續追查,以維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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