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貨留言「ㄍㄋㄋㄐㄅ」 女碩士發文公審挨罰5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陳姓女碩士透過拍賣網站向李姓女子購買物品,卻因為退貨爭議,使用注音文傳送「ㄍㄋㄋㄐㄅ」等訊息,事後還在網路論壇發文抱怨並公開對話截圖,結果害慘自己,被賣家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觸犯公然侮辱罪,日前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全案仍可上訴。

▲▼快遞,包裹,外送,取貨。(圖/CFP)

▲陳女因為網購退貨糾紛,害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陳女坦承確實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並公開與李女的私訊內容截圖,對話中包含「ㄍㄋㄋㄐㄅ」等言詞,但她與對方互不相識,只是因為購物時發生退貨爭議,使用注音文的部分是針對拍賣網站機制,卻被誤會成退貨理由,當時她想進一步解釋,沒想到竟遭封鎖,她真的不是故意針對賣家。

然而,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女將私訊對話紀錄截圖,並登載於網路論壇,不特定多數人皆可共見共聞,而且她也沒有將李女的Instagram帳號及Facebook粉絲專頁隱匿,其他人可以輕易透過IG、臉書連結找到李女在拍賣網站的網頁。

法官接著說,陳女自己承認「ㄍㄋㄋㄐㄅ」意指髒話的五字經注音,顯然她是故意在論壇張貼該言詞辱罵李女,觸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事證明確。

法官表示,考量到陳女與李女只是因為網購退貨引發糾紛,她就在網路上公開罵人訊息,對李女的名譽及社會人格評價造成損害,行為確實不該,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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