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高嘉瑜還要關14天 新北檢通知近日報到!不來可拘提

▲▼林秉樞到高等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林秉樞與立委高嘉瑜交往期間軟禁施暴,被判刑定讞扣除羈押天數至少仍須服刑14天。(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立委高嘉瑜2021年遭當時男友林秉樞軟禁在旅館暴打施虐,她帶傷挺身揭發並提告,林男被依傷害等7項罪名判刑2年10月,上月底因林男和檢方都沒對二審判決上訴而定讞,扣除偵審期間被羈押226天以及剩餘刑期得易科罰金天數,林男仍至少須再服刑14天,新北地檢署已通知林男近日報到執行,若傳票合法送達卻不見人影,不排除拘提。

新北檢先前考量林秉樞的父親生病住在台中,可讓與父親同住的林男就近在台中服刑,因此發函囑託台中地檢署代執行,中檢上月(9月)25日已分案進行相關作業,但據悉,囑託「拘提」才會專由受囑託機關執行,本件僅囑託通知林男報到入監,且林男在新北檢轄區仍有住居所,新北檢因而決定自己先動手。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案發生於2021年11月間,同月30日高嘉瑜在律師陪同下帶傷召開記者會痛訴林男惡行、震驚社會,新北檢獲報,隔天(12月1日)凌晨搜索藏身旅館的林男並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直到去年(2022年)7月15日新北地院一審審理尾聲,才准許林男交保80萬元,當時高嘉瑜聞訊表示「晴天霹靂、不能接受」。

新北檢起訴林秉樞涉犯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8大罪狀,新北地院一審於去年9月30日,依傷害罪判林男8月徒刑須入監,另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6項罪名共12次犯行,合併判刑2年2月、得易科罰金79萬餘元,上訴後,高院二審上月13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因林男和檢方都沒上訴,已於上月底定讞。

▲▼立委高嘉瑜針對林秉樞案一審宣判回應受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高嘉瑜曾回應認為林秉樞案判刑過輕。(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據悉,林秉樞本案羈押天數優先抵扣須坐牢的傷害罪8月徒刑後,須再服刑14天,其餘2年2月徒刑若沒錢易科罰金,或執行檢察官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律秩序者」情形而不准易科罰金時,林男也得去蹲苦牢,這都得等林男向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後,由執行檢察官訊問後決定。

新北檢已發函通知林男近日報到執行,若合法送達卻不見林男準時現身,最嚴重的手段為不排除拘提到案直接發監,但新北檢也可繼續囑託台中地檢署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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