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嫌1歲兒太吵用棉被蓋住 嗆「載去墳墓丟」!老婆報警了

▲▼家暴,受虐,女童,男童,性侵。(圖/123RF)

▲家暴示意圖。(圖/123RF)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因嫌剛出生快滿1歲的兒子哭鬧不停,今年4月間竟拿棉被蓋住兒子的頭部,甚至還曾經用手掐住兒子的脖子,嬰兒的陳姓母親嚇得趕緊撥開,後來洪男實在受不了嬰兒的哭鬧,竟還嗆說要把兒子載去墳墓丟棄,嚇得陳女趕緊報警,警方事後依殺人未遂、恐嚇罪將他移送,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洪男只是情緒控管不佳,並沒有殺人或恐嚇的主觀犯意,因此偵結不起訴。

檢方指出,洪男和陳女在一起後,去年5月生下一名男嬰,陳女的孫姓阿嬤還特別到家中來照顧曾孫,今年3月間,男嬰因為哭鬧不停,竟拿棉被蓋住男嬰的頭部1、2秒,到了4月間,他又伸手圈住男嬰的脖子,作勢要掐男嬰,陳女見狀嚇了一跳,趕緊撥開洪男的手。

到了今年4月8日,洪男多次因睡覺被男嬰的哭聲吵醒,竟嗆陳女和孫姓阿嬤說要把男嬰載去墳墓丟棄,祖孫兩人擔心男嬰真的會遭遇危險,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偵訊時,洪男否認相關犯行,辯稱是因為男嬰哭鬧,才拿棉被蓋住男嬰1、2秒,而且只是用手圈住男嬰脖子,並沒有真的用力掐下去,說要載去墳墓丟棄也是一時氣話,因為實在是被男嬰吵得受不了。

檢方偵查發現男嬰身上並沒有其他傷痕,也沒對陳女和男嬰家暴過,因此認為洪男如果有殺人犯意,應該趁陳女不在家時持續用棉被蓋著或用力掐男嬰,而說要載去墳墓丟棄也是情緒不佳的氣話,並無殺人未遂或恐嚇的主觀犯意,因此認為罪嫌不足,在今(3)日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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