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姨騎上人行道!害227萬賓士刮花 肇逃裝傻「不知誰騎車」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58歲謝女9月21日騎乘機車違停上人行道,結果不慎碰撞到隔壁一台機車,該輛機車再撞上一台要價227萬起跳的賓士GLC200休旅車。謝女肇事逃逸,面對警方詢問,一度稱「不知道是誰騎的車」,但是警方拿出監視器鐵證打臉,才讓謝女坦言釀禍,被依法告發。

▲▼             。(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一名謝女碰撞2車後肇逃,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才讓謝女坦言是自己騎車釀禍。(圖/記者許權毅翻攝,下同)

第五警分局上月21日接獲一名39歲陳男報案,稱停在北屯區崇德路二段、某知名健身房前的賓士車輛遭損。員警到場後,調閱民間監視器,還原事發過程,是一名女騎士先撞上另名25歲鄭女的機車,該機車再往賓士右後車身撞上,導致2車輕微損毀。

▲▼             。(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 監視器拍下謝女撞擊另台機車,再害該機車撞往賓士休旅車的瞬間,謝女還下車扶正機車。(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             。(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經查,肇事的女騎士是58歲謝女,她向警方供稱,不知道當天是誰騎車,需要跟家人查證,警方告知相關法規,並給予時間,本月1日再度聯繫,告知監視器明顯拍攝到過程,謝女才坦言,當天就是自己騎車釀禍,肇事逃逸。

同樣被牽連的鄭女則說,當天不知道機車被撞,是後來發現車牌凹陷、後照鏡歪斜,才發現異狀,感覺不嚴重,才會離開現場。

全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肇事者告發,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警方呼籲,大眾遵守交通法規,確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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