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溫在2017年遭同學霸凌致死,但5名嫌犯今天卻被判無罪,當庭釋放。(圖/翻攝自Facebook)
記者葉睿涵/編譯
馬來西亞年僅18歲的印裔青年那溫(T. Nhaveen )長期遭同學霸凌。2017年某日,霸凌者將他拖到草地上虐打,導致他送院後被確認重傷腦死,不治身亡。不料,馬來西亞高等法院今年10月3日判定,由於檢察官的指控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宣判5名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據《星洲日報》報導,那溫在中學就讀期間,因不肯加入校園黨派與較為女性化的特質遭到同學霸凌折磨。那溫好不容易熬到畢業,以為離開學校就可以遠離霸凌者,豈料霸凌者卻在2017年6月9日深夜找上家門,將他擄走拖到草地裡虐打至缺氧腦死住院,最終被宣告不治身亡。
警方在案發後將5名嫌犯逮捕。這起案件經多次推遲後,直到2021年5月3日才開始審判,而檳城高等法庭也在今年10月3日作出判決,認為控方的指控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宣判5名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法官拉茲哈密在判詞中指出,主要證人普列文是他作出相關決定的主要原因。普列文是那溫的好友,也是這起案件唯一目睹那溫死亡的證人。然而,由於普列文事後也曾被5名嫌犯騷擾,加上普列文的供詞存在前後矛盾的地方,因此法官只能判定其證詞不可信,並將之排除在證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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