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軍士官因深夜打麻將被各記1大過,提出行政訴訟後大逆轉。(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第三中隊的曾姓上士、洪姓中士和邱姓下士去年深夜在辦公室打麻將,被軍方依「言行不檢」各處1大過,導致考績吃丙被迫不適任退伍,提告自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軍方處分有瑕疵,撤銷3人被記大過的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洪、邱3名士官於去年11月3日深夜11時許,反鎖辦公室和林姓上偷打麻將,經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發現,召開人評會決議各記3人大過1次。曾男等人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又提起行政訴訟。
曾男3人認為,他們打麻將並非賭博,且麻將也不是違禁品,他們只是違反常規作息,評委卻以他們從事博弈、將麻將當作違禁品來質問,用錯誤的事實認定作懲處投票記大過,顯然違法。
曾男3人指出,他們原本考績都是甲,卻因坦白承認此單一事件,就被懲處大過1次,導致去年度考績吃丙,被迫不適服退伍。令他們不服氣的是,去年也有3位海軍士官在勤室內打麻將,也只被懲罰記過2次,還能繼續服役,卻對他們3人不分位階和過往評價,一律處大過重罰,顯然違反比例原則,請求原處分均撤銷。
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表示,3人於深夜未依規定就寢,在辦公室打麻將的行為就是「言行不檢」,經調查得知由洪男主動邀約另兩人,而邱男去年5月就被抓到與他人打手機遊戲,被核予申誡2次,另曾男身為上士,也常有就寢時間滑手機的行為,受洪男邀約既不拒絕也不向幹部反映,已嚴重破壞軍紀,如不嚴懲不能好好管理軍隊。
法官認為,以「言行不檢」違規行為懲處3人並無違誤,但前有官階為上尉者主動邀約低階官兵於查艙後玩線上遊戲,也同樣是違反常規作息行為,卻只遭申誡2次至記過1次處分。另外,3位海軍士官在勤室內打麻將也情節類似,只懲罰記過2次,可見同樣都是中士、下士違反作息聚眾打麻將,曾男3人卻被罰更重,可能有違反比例原則疑慮,判定軍方裁量有瑕疵,撤銷曾男3人各記1大過的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