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養父討錢不成,逆子竟「放火燒房子」。(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逆子!彰化1名39歲曹姓男子,向洪姓養父討錢不成,憤而拿起打火機點燃報紙,將自己的棉被床褥及衣物全部燒毀,險些釀起大火,養父氣得報警,曹男被逮後坦承是自己放火,彰化地院審結,依公共危險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案發於今年6月2日18時許,曹男向養父討錢,養父不給錢沒討到,於是氣得跑回住處,拿出打火機,點燃報紙後丟向棉被、枕頭、衣服,造成房間內衣物起火燃燒,養父發現後,連忙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曹男居住在養父家,竟放火燒毀自己所有物,極易造成火勢擴大延燒,倘若一旦蔓延擴散,後果將不堪設想,顯然已經危及周遭公眾安全,其所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實不足取,念及其犯後坦承犯行,量處4月有期徒刑,可改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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