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華碩電腦採購經理張耀文與廠商勾結,低買高賣零組件,不法獲利千萬,士院依背信罪判處2年6月。(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自毀前程!曾入選台灣偶像男團「可米小子」創始團員的張耀文,藉優異雙語能力投身科技產業,2013年進華碩電腦工作,一路爬上採購部門經理,年薪直逼2百萬,豈料,本該為公司爭取最大利益的他,卻浮報價格收廠商回扣達千萬,直到華碩內部稽核發現,才揪出內鬼,士林地院依背信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判決指出,2013年張男進華碩後升策略採購部副理,負責採購、議價業務,有審核自己及下屬議價結果及上傳議價權責,應為公司爭取最大利益,就公司所需產品進行比價及與廠商進行議價,且不得向廠商收取回扣或不當利益。
張於2016年底獲悉華碩有意採購捷德公司所代理的SIM卡,但華碩遲未與該公司簽訂採購合約,為使大將公司取得該公司代理商資格並與華碩公司簽訂SIM卡採購合約,再藉機從中收取回扣,張竟私下向大將公司負責人表示可介紹捷德公司認識,讓大將公司接單,但必須依他指示抬高產品價格,並將銷售金額扣除進貨及管銷成本(約3%)後的獲利,交給他作為回報,大將負責人為提高公司知名度及營業額,又擔心張利用業界影響力對大將公司為不利行為,只好同意。
▲警方逮捕華碩採購部經理張耀文,並在他家中起獲部分回扣贓款。(資料圖/記者張君豪攝)
後來張順利居中引介大將成為捷德公司代理商,取得銷售SIM卡給華碩機會,期間暗中指示提高報價,大將負責人照做,成交分別在和信醫院、捷運關渡站等地點,陸續將40萬5511美元(新台幣約1313萬餘元),每次10幾萬至100萬現金交給張。
直到2020年5月前華碩進行稽查時,發現異常,主動向刑事局報案調查,全案因此曝光;同年5月19日刑事局發動搜索,華碩公司人員陪同他抵達桃園住家外,張男卻神色哀戚,拜託陪同人員:「我很愛我的老婆、小孩,可不可以不要讓他們知道?」經華碩電腦公司人員與警方商議獲准後,公司人員陪張男在豪宅社區大樓旁,等到張妻出門接小孩後才進入張家搜索相關贓證物。
法院審理時,張辯稱大量資金是名叫「LEO」金主提供,是對方請他操作股票交付的款項,但卻提不出對方聯絡方式;大將負責人則坦承是依張男指示交付回扣金額。
合議庭認張男任職華碩公司期間未為華碩公司利益而從事其應為業務,反而貪圖個人不法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行為,利用審核向大將公司訂購本案SIM卡機會,向大將公司收取回扣,對華碩公司造成損害,同時審酌他為本案主導者,指示大將公司負責人提高報價及要求支付回扣款項,並取得鉅額,所為實屬非是,且未與華碩達成和解,又否認犯行,兼衡自陳碩士畢業、已婚、待業中,依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40萬5511美元沒收。
2001年張耀文憑藉著181公分身高和優秀的中英文雙語能力、陽光開朗形象雀屏入選,成為「可米小子」偶像團體創始的11名成員,但因經紀公司最終決定以6人團體出道行銷,張成遺珠之憾無法走上演藝之路,豈料投入科技業,卻成公司內鬼撈上千萬,如今將面臨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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