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偷拍租屋房客被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利用訂房網站,與友人住在台中某處套房,卻在電視機下方與浴室各發現1個疑似攝影鏡頭的物品,立刻報警處理,警方確認該物品為隱藏式攝影鏡頭,並循線查獲嫌犯正是出租套房的73歲蕭姓女房東。台中地院考量雙方調解失敗,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將蕭女判處拘役40日。
判決指出,蕭女於去年6月9日購入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並在不詳時間偷偷裝在自己出租的套房內,而陳男在今年4月2日下午1時許,與友人入住該間套房。
未料,陳男卻在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與浴室的掛勾上發現疑似為鏡頭的物品,懷疑與友人遭到偷拍,趕緊報警,警方到場勘查後確認皆是隱藏式攝影鏡頭,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正是房東所為,蕭女偵訊時也坦承犯案,遭到檢方起訴。
法官審酌蕭女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能與陳男達成和解,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40日,2個秘錄器均沒收,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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