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左起)和陳時奮首度在法庭上針鋒相對。(圖/記者宋良義攝、記者劉昌松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屢遭質疑美國博士論文抄襲,去年大選期間控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涉嫌誹謗,結果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處分不起訴,陳時奮因此自訴反控高虹安誣告,2人4日首度在法庭上見面,言語針鋒相對,陳時奮庭後受訪指高虹安「果然口才流利,常偷換概念」,高虹安則一言不發離開。
高、陳2人為了論文事件,從2022年地方大選開始,隔空交火1年多,首度在法庭上見面,但半個多小時後的庭訊,高虹安不是低頭翻閱卷宗,就是和律師討論案情,偶而盯著電腦筆錄紀載,從未正眼瞧過陳時奮一眼,陳時奮則除了滑動平板外,不時回是旁聽席確認妻子座位,有時不經意地看向對面的高虹安與2名辯護律師。
雙方眼神毫無互動交集,但在法官詢問雙方對案件意見時,針鋒相對,不斷以邏輯辯證的方式質疑對方站不住腳。首先是高虹安主張,自己沒有誣告犯意,因為當初她控告陳時奮的內容是,陳時奮在臉書上指她被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指導教授李傑除名、不認這個博士生,且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等3項。
▲陳時奮指高虹安「口才流利,常偷換蓋念」。(圖/記者湯興漢攝)
高虹安指出,其實李傑已經發聲明澄清沒有這件事(除名高虹安),且學術論文搜尋引擎都可找到多項她的博士研究,陳時奮的發文,「誹謗了我的學術成就」,高虹安強調自己提告有所本,且出於事實,沒有一點虛偽或虛構,而她的論文112頁、29張圖、35份表格,和期刊研究6頁、3圖、5表,差很多,可見博士論文是她獨力完成。
陳時奮則反駁,高虹安對李傑的聲明說法不精確,李傑當時只是推託說「除名是更新疏漏」,其實除名是事實,所謂有別的學術研究,是高虹安在轉換概念,博士研究應該是「完成博士學位的研究」,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她和別人共同完成的期刊研究,這份期刊研究又涉嫌抄襲她和其他人完成的資策會報告。
▲高虹安庭訊後在律師王世華陪同下,快步走出法院搭車離開。(圖/記者湯興漢攝)
此外,高虹安的律師王世華指出,不是因為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就代表原告涉犯誣告罪,尤其誣告必須基於捏造事實使他人入罪,高虹安在地檢署偵查中,還縮減了提告範圍,更可證明沒有誣告犯意。
對此,陳時奮的律師陳冠豪提出過去判例指出,即使提告後撤告,也觸犯誣告罪,高虹安一開始指陳時奮說她的論文涉及抄襲,即使後來縮減不提涉及抄襲的部分,也不影響誣告罪的成立。全案定12月20日下午再次開庭整理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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