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狼父舌吻、毆打8歲女兒,二審法官判他4年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單親狼父阿隆(化名)和8歲女兒小花(化名)同住,今年酒後竟起色心強吻女兒,因舌頭被小花牙齒刮傷,竟暴怒出手甩她巴掌,還狠踹肚子、推她撞椅子,打到小花邊哭邊說對不起。全案經苗栗地院審理,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5年6月徒刑。阿隆覺得判太重再上訴,二審法官改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隆今年1月18日或19日晚間6點,在住處嘴對嘴強吻女兒小花,經小花多次以手推拒,阿隆仍把舌頭伸入小花嘴內,強行猥褻得逞。過程中阿隆因舌頭遭小花牙齒刮傷,竟怒打小花一巴掌,再踹小花肚子好幾下,又拿拖鞋毆打小花背部,最後一把將她推倒,導致小花撞擊身旁的椅子,頭上腫了兩個包。
接著阿隆還打電話給媽媽,抱怨自己的舌頭遭小花咬傷,要媽媽買藥回來。隆母在電話中聽到孫女在哭泣,立即返家查看,目睹阿隆正持續咒罵小花,而小花不斷哭著說對不起。隆母雖然不敢再讓小花和阿隆獨處,卻未報警。直到小花於2月開學後,將被父親侵害的事情告訴老師,全案才曝光。
阿隆在審理時辯稱,他只是叫小花過來抱一抱、跟小孩玩而已,也只有親小花嘴唇,小花咬傷的是他的嘴唇不是舌頭,另要母親買藥回來是因為吃檳榔嘴破,而他用手揮開小花,並沒有打她。阿隆的律師則說,阿隆親小花嘴唇,是基於父女間的親情。
不過小花指證歷歷,表示當天她有跟爸爸說對不起,因為不說的話會被打,後來跟老師說這件事,因為她覺得老師會幫助她、保護她。小花甚至表示「我不想要吃飯、不想要胖胖的,因為這樣爸爸會想抱我、親我」。
法官認為小花年僅8歲,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難以在案發後數月,還能詳細陳述事發經過,判定阿隆犯行屬實,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5年6月徒刑。
案經阿隆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法官審酌小花表示「爸爸沒喝酒時就很好,喝酒就不好」等語,顯示小花和阿隆關係並非全然負面,且阿隆猥褻行為時間不長,覺得一審判過重,雖然他犯後否認犯罪,仍改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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