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莊智勝/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021年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法院二審判林男2年10個月有期徒刑確定,由於先前已羈押227天,林男至少再服刑14天就能恢復自由;不過林秉樞之前恐嚇前女友被判刑拘役40日、緩刑2年,接著對高嘉瑜施暴,因此緩刑被撤銷,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男今(6日)日報到,檢方不同意林秉樞易科罰金,要他入獄執行2年2個月再加17天。
▲檢察官不准林秉樞易科罰金,合併刑期還須執行1年7月。(圖/記者吳銘峯攝)
對此,林秉樞委任律師陳頂新稍早受訪,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不論是林秉樞、還是他個人都難以接受。陳頂新指出,判決大致理由提到,林秉樞先前有類案,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造成司法資源耗費等之類的理由。
陳頂新澄清,在和解部分,案發後就已向被害人表達歉意,並提出和解金要談,「我們尊重被害人選擇,但林秉樞已經釋出誠意、善意,最終不能和解的責任不能歸咎於他。」而遭批評耗費司法資源一事,陳頂新則回應「我個人無法接受」,認為司法資源有審級制度,在法律下提起上訴這很正常,「我們是在正規程序下行使身為國民的司法權利而已,最終也沒上訴到三審,接受二審的結果,怎麼會說我們耗費司法資源?」
▲林秉樞委任律師陳頂新。(圖/記者陳以昇攝)
陳頂新認為,本案沒有上訴三審,被害人也沒有要求檢方上訴,某種程度上來說,雙方都認同二審法官判決「2年2月、得易科罰金」的結果,「既然法院願意給林秉樞機會,當然也希望檢察官從善如流,但還是尊重檢察官,最終是否易科罰金,這是檢察官的權限,我們沒有問題,但我們認為在理由上,可能有些點不是那麼有說服力,這部分只能表示非常遺憾。」
此外,陳頂新也幫林秉樞澄清,表示近期媒體輿論對林有些指摘,包括他的交友軟體帳號、以及與舍友不合等報導,「諸多部分與事實不符,這案件我們一直謹守分際,與法院也有默契,盡量低調不受訪,但不澄清不代表外界輿論內容是事實,林秉樞已經社會性死亡,對比他犯下的過錯,這個處罰是否過重,大家可以一起思考。」
陳頂新表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說「所有的家暴犯中,被羈押那麼久的只有林秉樞。」陳頂新強調,不管被害人身分地位,行為人在法律上應該要受到公平處置,這是法律的公平性,不該因被害人身分不同而讓刑度有所改變,「林秉樞接受易科罰金的結果,但不能易科,絕對無法接受。」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案,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一審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傷害、妨害電腦使用、強制、恐嚇、偽造文書等7項、13個罪名,判處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個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罰金。林秉樞上訴後,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林未上訴,全案定讞。
林秉樞今(6日)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他傷害罪部分因為不得易科罰金,8個月徒刑扣掉他先前遭羈押的223天,還要入監服刑17天;至於其他可以易科罰金的2年2月部分,檢察官仍要求林秉樞入監服刑,這部分林秉樞如果不服,可向法官聲請異議,要求一部分或全部易科罰金,也就是說林秉樞這次入獄,至少要服刑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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