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地亂丟廢棄物踢鐵板 林業保育署科技縮時攝影逮3人

▲行為人自行清理廢棄物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行為人自行清理廢棄物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瑪家鄉好茶道路,經常遭不肖人士濫倒廢棄物,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潮州工作站為能將行為人繩之以法,立即在污染熱點架設縮時攝影進行24小時錄影監控,成功揪出2起濫倒廢棄物案件,並將蒐證資料提供內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持續追查,而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罰鍰,不僅如此,行為人還需自行清理濫倒的廢棄物,恢復環境整潔!

國有林地面積遼闊、地處偏僻,部分民眾因貪圖便利而心存僥倖,隨意將垃圾或事業廢棄物傾倒於荒僻的產業道路旁或山林中,不僅造成環境髒亂、水源污染,還令野生動物棲地受到破壞,後續的清理費用也是全民買單。

為揪出破壞環境的老鼠屎,屏東分署選定汙染熱點,在隱密處架設縮時攝影全時監控,並從垃圾堆中找到可供指認的事證,最終循線找到違法丟棄垃圾的張姓、廖姓及李姓民眾,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函送環保局依法開罰!

▲行為人自行清理廢棄物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為守護美麗河山,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除加強巡視頻度,更廣為應用科技器材監控國有林地,包括無人機及監視器設備蒐證等,且與在地社區結盟,召募森林監測調查志工,以擴大國有林地監督網絡。未來縮時攝影機將隨時轉移陣地,並持續與保安警察合作加強查緝,讓沒有公德心的民眾無機可乘,同時也嚴肅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更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以身試法,以免破壞環境又傷荷包,最終自己的垃圾還是得自己清!

屏東分署強調明,於國有林地棄置廢棄物,已違反森林法第43條,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依法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廢棄物清理及造林復育費用,亦由行為人負擔。森林是全民資產,需要大家共同守護,如發現違法情事,可撥打24小時免費檢舉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舉報。

▲行為人自行清理廢棄物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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