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大陸藝人吳亦凡一審被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目前正在上訴中,不過今(7日)傳出,與他相關的3間公司遭強制執行人民幣1896萬7500元(約台幣8500萬元)。
▲吳亦凡3公司遭強制執行。(圖/翻攝自微博)
據陸媒《財經網》報導,吳亦凡由於犯罪須賠償代言品牌,今(7日)根據企查查APP顯示,與他相關的3間公司(內蒙古凡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內蒙古潮廷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都遭強制執行賠償其一品牌,總金額高達人民幣1896萬7500元(約台幣8500萬元)。
事實上,吳亦凡本身是加拿大國籍,2年前遭網紅都美竹指控「酒桌選妃」、「性侵未成年」後,因涉及強姦罪、聚眾淫亂一案受到外界高度關注,一審被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他對此結果感到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尚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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