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躲她衣櫥被抓姦!女助理曝像「選宮」:2、3個月被點一次

▲▼OL示意圖,上班族,工作,工作效率,妹子。(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台中一名行銷公司老闆躲女助理衣櫥,被妻子當場揪出。(示意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行銷公司老闆阿偉(化名)以工作方便為由,讓女助理小喬(化名)搬到家裡,和他妻小同居。不料有天妻子回家聽到小喬房間傳出怪聲,探查後竟發現阿偉躲在小喬衣櫥,而後小喬也坦承阿偉對她就像在「選宮」,每2、3個月才會找她上床一次。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判小喬侵害配偶權,應賠償20萬元。

正宮主張,丈夫阿偉是某行銷公司負責人,2019年11月間雇用小喬擔任女助理,為了職務往來方便,還讓小喬搬來與他們夫妻同住。然而小喬任職不到1年,就常盛裝打扮坐上阿偉副駕出門,眼見兩人經常同進同出,她感到相當不快,但阿偉始終堅稱和小喬只是上司下屬關係,她也只好相信。

正宮表示,去年9月28日她回家,聽到小喬房間傳來奇怪的聲音,她進房只看到小喬1人,就詢問她阿偉在哪,小喬卻講得不清不楚,她走出房後越想越不對,再回到小喬房內,竟在衣櫥裡發現阿偉躲在裡面,讓她驚覺兩人背叛自己。

正宮又指出,她還從其他員工口中聽到小喬和老闆曖昧不明,還曾為老闆口愛,最後她向小喬攤牌,小喬坦承每2、3個月便和阿偉上床一次,她按這個頻率估算,兩人至少上床28次,已侵害配偶權,要向小喬求償8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喬否認和老闆有逾越上下屬關係,表示她只是為了餬口飯吃,才在因緣際會下到公司任職,不可能初來乍到就不顧失業風險,和老闆搞外遇。

不過法官查看正宮和小喬LINE對話,正宮問:「他從2、3年前,他就不斷跟不同女人上床,妳只是其中一個,妳都不怕懷孕嗎?」,小喬回答「我是很堅持做安全措施」,又表示和老闆「有點類似像選宮狀態」、「就是2、3個月,3、4個月想到一次」,正宮聽了冷回「嗯,因為其他個月都有別的可以選擇啊」等語。

法官參考證據後判定,小喬在任職3年多的時間,曾和阿偉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她目前擔任直播主,月收入約3萬元,判她要賠正宮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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