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周玉蔻(中)指趙少康「拋妻棄子」,被趙少康提告索賠1000萬元。(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2022年)公開指稱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前妻、又「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語,被趙提告求償1000萬元,周聲請傳喚2位證人救援都落空,她堅稱自己所言都有消息來源,反批趙公開談論案情,形同威脅證人不敢出庭,台北地院審結,判決周玉蔻跟民視連帶賠償200萬,並移除本案言論,周玉蔻個人另賠20萬。可上訴。
本案源於趙少康前年(2021年)宣布爭取代表國民黨參選2024年總統大選,周玉蔻隨即公開嘲諷,雙方屢次互槓,周玉蔻不爽趙少康說她是民進黨側翼,去年9月17日先在個人臉書PO文「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應為按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
接著同月19日,周玉蔻主持民視《辣新聞152》政論節目,點名趙少康「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趙少康自認遭抹黑,告周玉蔻與民視連帶求償精神慰撫共1000萬元,且各須移除本案污衊他的言論及節目影片,不得再發表或散布。
民視委任律師抗辯指稱,民視對政論節目的審查,以保障大眾收視權益與公共利益相關事項,不包含有無侵害個人名譽,原則上相信節目主持人與來賓的言論內容。
周玉蔻出庭堅稱有消息來源、30多年前她還是中廣小記者時就曾聽聞,多年來一直有人跟她爆料趙少康虧待前妻母子,周還以誠懇感性口吻,當庭多次表達同情趙少康已過世前妻的生前處境,更說出堪稱個人隱私的趙少康前妻病逝原因,聲稱看完趙跟前妻離婚協議內容「真是替她哭泣」。
周玉蔻說當年趙少康是正當紅的明星級台北市議員,她不敢報導趙的壞話,對此很遺憾,「一直縈繞我心中」,直到趙宣布想參選2024年總統,她才有機會公開此事,趙與前妻母子的互動是檢視擬參選人人格本質的重要因素,是可受公評之事。
周玉蔻並聲請傳喚2位證人證明她有求證,其中1位是已退休約20年、周玉蔻譽為「值得信賴、不會說謊」的中廣播音員韓靜燕。但韓女證稱1980年代和周玉蔻在中廣短暫共事約5年、僅寒暄無私交,當時趙尚未進中廣,她還不認識趙或趙的家人,又怎能跟周討論「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周玉蔻被韓靜燕的證詞史詩級打臉,寄望傳訊第2位證人、曾任國民黨駐美副代表的教授黃裕鈞救援,周聲稱黃2度告訴她,在美國見過趙少康與前妻所生獨子、「跟趙少康長得很像」,成長過程因父母離異飽受煎熬,當地華人圈口耳相傳趙「拋妻棄子」,且黃允諾出庭作證。
法官給周玉蔻5個月時間、3度傳喚黃裕鈞都撲空,本案上月(9月)15日開庭最後辯論時,法官當庭查閱入出境資料,確認黃去年10月30日離境赴美就沒再回台,決定不再空等。
周玉蔻先前透過律師主張說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與「不認骨血」等語,屬於主觀評價的「意見表達」、不是可查明真偽的「事實陳述」,但因無法自圓其說,法官直接表明「聽不懂」,周的律師強調周本案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沒捏造事實縱然部分細節不對,仍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趙少康委任律師反駁指出,說人家「拋妻棄子」是可以驗證真假的事實陳述,媒體的「第四權」不能濫用,趙少康本案就是周玉蔻濫用「第四權」的被害人,周應自負舉證不力的後果。
周玉蔻豁出去反擊,仍稱替趙少康前妻之子「感到悲涼」,堅稱自己所言有消息來源,但趙少康在臉書PO文、在節目評論本案,罵她黔驢技窮,此舉等於威脅證人不敢出庭,周自稱敢監督擁有媒體權力的趙,若本案被判賠,她尊重法官,但她本案言論「只是對得起我的媒體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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