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10月8日上午酒後騎車行經桃園區泰昌七街時,差點與另一輛機車碰撞,林男不滿對方不予理會仗著酒意追上怒譙三字經,當事人認為林男全身酒氣不想理會,事後報警處理;桃園警方據報後到場查看,在現場附近一家早餐店查獲林男,要求酒測值時卻遭拒,林開啟手機直播想博取網友聲援,員警3次告知權益,林男仍逕自趴在桌上睡覺,員警則依法告發並移置機車,林男清醒後獲悉機車被查扣時且面臨巨額罰鍰後悔不已。
▲林姓男子(右)10月8日上午酒後騎車行經桃園區泰昌七街險與另一機車擦撞,林男以三字經飆罵。(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警方指出,10月8日上午11時許,中路派出所接獲報案指稱,桃園區泰昌七街發生行車糾紛,員警到場處理。一名騎士聲稱,騎機車行經泰昌七街、宏昌五街口時,與另一輛機車險發生擦撞,因未碰撞所以直接離去前進,但對方卻尾隨追上怒譙三字經,騎士見他情緒激動且渾身酒氣未予理會。
▲桃園市林姓男子10月8日上午酒後騎車拒絕酒測,員警三次勸其接受酒測被拒絕後,當場開單告發並查扣機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員警調閱周邊監視器,於15分鐘內在國際路一段某早餐店找到37歲林姓男子在店內,員警請其配合酒測,林男則直接拒絕,辯稱剛才邊吃早餐邊喝「阿比」不行嗎?還跳針詢問員警現在幾點等不相關問題,隨後再度拿出維士比準備飲用,林男還開啟手機直播想博取網友聲援。
員警見狀連續3次告知其權益,並請其配合實施酒測,林男表示累了想睡覺,隨即直接趴在桌上睡覺,員警三次勸告無效,見其堅持拒絕接受酒測,因此依法予以告發,同時將騎機車移置保管;林男清醒後察覺機車被查扣保管,還被開單拒絕酒測面臨巨額罰鍰悔不當初。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5條,拒絕酒測初犯將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並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再犯者,前次處罰金額再加18萬元(累計無上限),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並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此外,如出現肇事行為,就會加重處罰,公路主管機關可以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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