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分局7日晚間8時許獲報,被害人聲稱遭不明人士帶往不詳地點拘禁3、4天,並取走個人證件、提款卡等物,警方研判應是詐騙集團犯案,循線掌握報案人所在,立即會同專案小組展開攻堅,成功將人救出,並當場逮捕徐姓及陳姓等2名犯罪嫌疑人,另於翌(8)日拘提徐姓及陳姓等2名共犯,全案詢後將4名嫌疑人依違反刑法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定3人羈押、1人具保。
▲被害人遭詐團拘禁,機警透過「110視訊報案警政服務APP」報案。(圖/記者蔡文淵翻攝,下同)
警方指出,由於詐騙集團洗錢需要人頭帳戶作為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用,常以「假求職」之詐騙手法誆稱帶被害人前往工作地點,實則帶往囚禁地點監控,主要目的在於能有效掌握人頭帳戶所有人不會中途報案、掛失或捲款脫逃,直到該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才會釋放被害人,本案有賴被害人機警,趁犯嫌疏於注意之際,取回自身手機並透過「110視訊報案警政服務APP」報案,使警方能快速掌握被害人所在位置前往營救被害人,並逮捕詐欺集團成員。
竹南分局呼籲民眾於求職時應加強檢視應徵資訊之真偽、勿信不實話術,並秉持證件不離身、不辦卡、不提供提款密碼或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原則,避免遭詐團利用;請民眾下載「110視訊報案警政服務APP」,點開程式即可一鍵報案,具備視訊、同步錄音錄影、全程蒐證、精確定位等功能,無法出聲時亦可使用文字與警方對談,提供民眾另一種求救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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