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投洪姓婦人認為住家外面的既成道路是私人土地,於是放置圖釘、鋼釘意圖阻止他人通過,導致陳姓鄰居的車子4顆輪胎全被刺破,雙方因此鬧上法院。雖然洪婦僅承認放置圖釘,沒有放置鋼釘,但並未獲得南投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陳男的車子輪胎被洪婦設置的「雙釘陷阱」弄壞。(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的車。)
判決書中記載,洪婦因為認為住處前的道路屬於私人土地,2022年8月25日竟在路上放置圖釘9支、鋼釘1支,結果隔日一早陳姓鄰居開車出門,愛車的4顆輪胎均遭刺破毀損,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洪婦辯稱,她確實有把圖釘黏在板子上,再放到路上,但沒有任何妨害公眾往來、毀損的行為,「我只有放置圖釘並未放置鋼釘,且圖釘長度很短,不會造成陳男駕駛的車輛輪胎受損。」
南投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陳男從輪胎上取出的物品包含圖釘與鋼釘,這部分有警方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為證;此外,洪婦在接受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中,均坦承放置圖釘、鋼釘,這部分也有現場照片可以證明,因此認為她在審理中所辯僅為空言,難以採信。
至於該道路是否屬於私人土地,法官指出,該土地為洪婦的兒子、陳男的岳母共有,且如果要拜訪附近住戶,都要經過該道路,此部分有證人證詞、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套繪圖、衛星空照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為證,因此可知該道路為多人共有,且作為對外通行道路使用,洪婦的行為顯然會對用路人往來造成風險。
法官表示,洪婦因為道路通行權糾紛,將圖釘、鋼釘放置於路上,導致鄰居車輛輪胎毀損,造成公眾往來危險,行為確實不妥,考量到她否認犯行,至今仍未與陳男達成和解或成立調解,最終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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