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被抓包十指緊扣別人老婆 妻最後才知情怒討百萬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莊姓人妻被指控2022年8月間與陳姓已婚同事發展出婚外情,同年10月間兩人甚至被丈夫當街抓包十指緊扣,並遭到事後才知情的陳妻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莊女否認外遇,並反控錄音蒐證手段有瑕疵,但並未獲得台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應賠償陳妻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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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女被自己老公目擊當街與陳男牽手。(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陳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與莊女是同事,雙方都是已婚之人,卻還是在2022年8月間發展出婚外情,且持續至少3個月,兩人會利用上班時間搞曖昧,再相約外出幽會、牽手、擁抱、親吻,還在2022年10月間被莊女自己的丈夫抓包當街十指緊扣,當時兩人均坦承外遇,她也是在這個時候才知道丈夫出軌,憤而決定對莊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莊女則辯稱,她和陳男只是普通朋友關係,因為順路,所以下班會同行搭乘捷運,時間僅維持1個月,縱使有時會一起出去吃午餐,也只是同事、朋友之間的正常相處,過程中可能有些輕微肢體碰觸,但絕無踰矩行為,當她得知這段友情遭陳妻誤會,便沒有再與陳男有任何公事外的接觸;至於陳妻提出的錄音證據,她事先不知道有錄音,這才曲意順從質問,因此認定蒐證手段有瑕疵。

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陳妻錄音蒐證的確沒有經過莊女同意,但她的方式不涉及強暴、脅迫,也不是持續性的長期監控,符合必要性原則,所以該證據應具有證據能力。

而在錄音內容中,莊女與陳妻一見面便道歉,還說出「不管造成哪一位的困擾我都覺得很抱歉」、「10月多的時候,我先生已經跟他(指陳男)談過了,我們其實那時候就已經沒有再後續的私下聯絡,那這一塊陳先生跟妳保證,也是我現在可以給妳的,就是我們不會有任何私下接觸,完全就只有公事上往來」;當陳妻詢問莊女是否知道陳男已婚、為何要破壞別人的家庭以及兩人的親密程度,她都沒有加以反駁,還自認有牽手、擁抱及親吻。

法官認為,若真的只是一場誤會,莊女何必一見面就向陳妻道歉,並保證不會再私下聯絡陳男,而且面對陳妻質疑婚外情一事,她也沒有辯駁,顯然與常情不符,最終不採信她的說詞,裁定應賠償陳妻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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