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各行各業,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振興國內經濟 。(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肆虐,行政院在2020年編列防疫特別預算,歷經4次追加後來到8393億,已在今年6月底執行完畢;根據執行結果,歲出決算8351億、較預算數8393億節餘42億,將舉債8032億、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彌平。其中,「其他經濟服務」支出4484億,當中包括經濟部推動的各類振興券等措施,其次為交通部補助海陸空運以及觀光業者。
回顧特別預算的編列情形,執行期間為2020年1月15日到2023年6月30日,原預算600億,首次追加1500億、第1次追追1500億、第2次追加2009億、第3次追加2595億、第4次追加1599億,和共編列8393億。在執行狀況部分,歲出決算8351億,分別由歲入決算數19億、舉債8032億、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彌平。
在歲出機關別部分,以經濟部3327億最多、衛福部2418億居次,交通部885億第3,勞動部801億第4,農業部451億,其他部會共469億元。
若以政事別來看,其他經濟服務支出達4484億最多,其次為醫療保健支出2276億、福利服務支出801億、農業支出449億、社會救助支出337億、環境保護支出4億。
針對其他經濟服務支出高達4484億的部分,主計總處會計決算處副處長施欣蘋說明,主要是經濟部3327億、交通部801億佔大宗。在經濟部執行部分,主要辦理就是刺激消費措施,如振興三倍券、五倍券,農遊券、動滋券、客庄券、藝Fun券等,提振經濟消費的支出;交通部主要是執行業者紓困,例如陸路運輸、海運、航空業的補貼,還有旅館業、觀光產業的防疫經費、振興措施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