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雞蛋爭議持續延燒。(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針對中央畜產會遭立委質疑違法採購冷凍液蛋,行政院工程會12日說明,法人團體僅在特定條件下始適用採購法,依採購法之規定,「法人以其自有資金辦理採購,不適用採購法」。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11日質疑,採購冷凍液蛋必須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但中央畜產會自2021至2023年之間,共5筆冷凍液蛋進口都未公開招標,疑似刻意繞過採購法。
針對法人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工程會說明,依《採購法》之規定,《採購法》所稱之機關,依該法第3條之規定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不包括法人團體。
至於法人團體何時應適用採購法?工程會指出,《採購法》另於第4條及第5條規定。法人團體僅於符合採購法所定的特定條件時,始適用採購法。
但若法人或團體接受上述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則適用採購法規定,並應受該機關監督。
工程會說,若法人團體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就非屬採購法第4條第1項所規定應適用該法之範圍,因此法人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不適用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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