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年輕員警不知如何踩動引擎及打檔騎駕,只好一路牽著偉士牌機車回派出所。(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莊智勝/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於11日凌晨2時30分許巡邏行經府前路二段時,發現29歲蔡姓男子騎機車左右搖晃,經上前攔查酒測0.34毫克,查出他第4次酒駕,立即依法將其帶回。由於蔡男所騎乘的偉士牌機車須移置保管,但2名年輕員警不知如何打檔騎駕,只好以徒手牽車方式步行1.5公里,一路將車牽回長樂派出所。
警方指出,長樂所警員賴坤璘、蔡宛晏等2員11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府前路二段發現蔡男騎乘機車持續閃爍右邊方向燈卻未轉向,且行車左右搖晃,立即上前將其攔下,意外發現蔡男渾身酒氣,經酒測測值達0.34mg/L,當場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當場逮捕;且蔡男還被查出是第4次酒駕,另將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台幣9萬元,並移置保管該機車及吊扣牌照2年、吊銷其駕照,另面臨公布姓名違法事實等嚴重後果。
由於依規定蔡男機車須移置保管,但現場2名年輕員警卻意外發現,蔡男所騎機車為車齡31年的偉士牌手打檔車,不知如何踩動引擎及打檔騎駕,只好將蔡男先押解返回駐地調查後,男警賴坤璘再前往以手牽的方式將該機車硬拉回距離1.5公里之長樂派出所。深夜員警氣喘吁吁、徒手動拉著機車,還一度讓路人以為員警需要幫忙,員警也苦笑來謝謝婉拒。
第二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統計2023年迄今二分局員警計已取締酒後駕車872件,這項工作也將持續進行以維護道路安全通行;也呼籲民眾如有飲酒應善用計程車及或指定駕駛人接送,切勿心存僥倖酒醉上路,除可能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外,也會觸法而恐有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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